通用名稱 | 賴氨葡鋅顆粒 |
國家基藥 | 否 |
醫保產品 | 否 |
中標產品 | 否 |
適用科室 | 兒科 |
規 格 | 5g*10袋/盒 |
銷售包裝 | 5g*10袋/盒*160/件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防治小兒及青少年因缺乏賴氨酸和鋅而引起的疾病。 |
補充說明 | 產品功效:本品用于防治小兒及青少年因缺乏賴氨酸和鋅而引起的疾病。 規格包裝: 5gX10袋/盒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3021890 生產企業:長沙東風藥業有限公司 |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賴氨葡鋅顆粒
商品名稱:賴氨葡鋅顆粒
【成份】本品為復方制劑,每袋含鹽酸賴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鋅35毫克(相當于鋅5毫克)。輔料為:蔗糖、枸櫞酸、檸檬黃、聚乙烯吡咯烷酮。
【性狀】本品為淡黃色顆粒;味甜,微澀。
【適應癥】
用于防治小兒及青少年因缺乏賴氨酸和鋅而引起的疾病
【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小兒及青少年因缺乏賴氨酸和鋅而引起的疾病
【規格】每袋含鹽酸賴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鋅35毫克(相當于鋅5毫克)。
【包裝】復合膜包裝,5g/袋×10袋/盒。
【用法用量】
口服。1-6個月新生兒一日0.5袋;7-12個月兒童一日1袋;1-10歲兒童一日2袋;10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日3袋;孕婦一日4袋;哺乳期婦女一日5袋。
【不良反應】
可見輕度惡心、嘔吐、便秘等反應。
【禁忌】急性或活動性消化道潰瘍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一般需補充鋅元素,但用法用量需遵醫囑。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與鋁鹽、鈣鹽、碳酸鹽等不可同用。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及四環素類藥品的作用。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本品所含賴氨酸是維持人體氮平衡的必須氨基酸之一,具有促進人體生長的作用;鋅為體內多種酶的重要組成成份,具有促進生長發育、改善味覺的作用。
【執行標準】國家藥品標準WS-10001-(HD-0387)-2002
【ATC分類】B05X;A01A
【編碼】HF002276
【貯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