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平安北京發布一則情況通報:近日,順義公安分局查處一起散布他人隱私案件。經查,12月11日,符某某(男,36歲)利用其在順義區某醫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將一名病患的個人病歷拍照發至微信群,導致信息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目前,順義公安分局已將符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這起案件可能與演員周海媚病歷疑似遭泄露一事有關。
12月12日,周海媚工作室發布聲明稱,演員周海媚因病醫治無效,于12月11日離世,年僅57歲。周海媚去世的消息發布后,疑似其生前送醫院搶救的電子病歷截圖在網上被流傳,病歷上顯示醫院為北京中醫醫院順義醫院,并記載了周海媚個人資料、就診時間、搶救情況等相關信息。
12月13日,北京市順義區衛健委工作人員針對此事回應稱,已關注到相關情況,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
《民法典》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有人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將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還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撰稿 | 李傲
編輯 | 江蕓 賈亭
運營 | 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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