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國家級質控中心及專家委員會任期自發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結束。
國衛醫政質量便函﹝2023﹞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局),各國家級質控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質量控制中心(以下簡稱“質控中心”)的建設與管理,根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規定》(國衛辦醫政發﹝2023﹞1號)。結合既往工作情況和2022年度國家級質控中心考核評估情況,我司對已成立的部分國家級質控中心的名稱和質控工作范圍進行了調整,并重新確定了各國家級質控中心專家委員會名單,現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國家級質控中心及專家委員會任期自發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結束。
附件: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
2023年3月29日
本文來源:新康界 作者:健康界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