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今年第一批醫療器械監管抽檢結果,共查出12批(臺)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來自11家公司。 本次抽檢的包括椎間融合器、半導體激光治療機、二氧化碳激光治療機、手持式超聲診斷設備、手術無影燈5個品種。抽檢產品的不合格問題主要包括
4月2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今年第一批醫療器械監管抽檢結果,共查出12批(臺)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來自11家公司。
本次抽檢的包括椎間融合器、半導體激光治療機、二氧化碳激光治療機、手持式超聲診斷設備、手術無影燈5個品種。抽檢產品的不合格問題主要包括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控制器件和儀表的準確性、標記不符合標準規定,以及表面粗糙度不符合標準規定等。
其中,國家藥監局點名了威海威高醫療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手持式超聲診斷設備(MU-1)。這款設備涉及外部標記不符合規定。
除此之外,因保護接地阻抗、中心照度、單遮版照度測量、總輻照度不符規定,手術無影燈成為“不合格重災區”,涉及新華醫療、上海吉順醫療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
據藥監局官網,上述不合規產品所屬省級藥監局應根據要求,及時做出行政處理并決定向社會公布,并督促企業盡快查明產品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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