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小小的疏忽,會讓藥店承擔巨大的損失。 近日有消息稱,四川宜賓有一名58歲的老人,在藥店購買處方藥時,店員不小心拿錯了藥,老人服用一周后住院,出院后又不幸身亡,藥店希望尸檢確定死因,家屬拒絕尸檢,最終藥店賠償9萬多元,雙方達成和解。 據悉,老
一次小小的疏忽,會讓藥店承擔巨大的損失。
近日有消息稱,四川宜賓有一名58歲的老人,在藥店購買處方藥時,店員不小心拿錯了藥,老人服用一周后住院,出院后又不幸身亡,藥店希望尸檢確定死因,家屬拒絕尸檢,最終藥店賠償9萬多元,雙方達成和解。
據悉,老人所需的華法林是防治血栓類疾病,而藥店工作人員賣給老人的藥品則是治療高血壓、心臟病的地高辛片。
以上藥店“過失”賣藥的案例時常發生,藥店工作人員的疏忽,會使得病人錯誤用藥(處方藥),如果病人發生生命危險,藥店必會遭到法律起訴,不論是直接或者間接導致因素,藥店都會承受高額的經濟損失和相應的名譽犧牲。
吃藥出了事,雖說藥店是理虧的,但這個因果關系本身就存在問題。如何規避掉這個因果漏洞?最貼合實際的措施就是做好安全用藥,從消費者、藥店兩端同時做工作。
患者藥店買藥,5點要了解
患者憑醫生處方到藥店取藥,買藥之前,必須明確以下信息:
1、弄清楚藥物對治療疾病的作用有多大,別的治療方法是否可行,如理療、按摩、康復訓練等;平時生活還要注意什么。在大多數情況下,藥物對于治愈疾病僅僅起到幫助的作用,疾病的痊愈多數在于人體的自愈能力。
2、看藥袋上的姓名是否與自己符合,發藥是嚴謹的事,但發錯藥卻每天可能發生。
3、看是外用藥還是內服藥,內服藥和外用藥分開包裝是藥房的工作原則,應有醒目的標簽做特別說明。
4、看所服的藥品是否過期失效,這在包裝(或說明書)上可以查到。當然也可以通過查看藥品的“批號”了解這些信息。例如“08032403”,說明這批藥品是2008年3月24日生產的,有效期為3年。
5、檢查藥物變質情況。拿到藥品后,先看一下藥片是否有發黏、裂縫、體積增大、變色等情況。如果是藥水,則查看藥水是否有沉淀絮狀物,是否與原來的顏色不一樣,是否有特殊怪異的味道。
如果出現這些情況,先向藥劑師詢問,除非藥劑師堅信這是正?,F象,否則請他們更換藥品。
用藥安全,4個禁忌要提醒
患者明確以上信息后,藥店工作人員還要提醒一些用藥禁忌,這個也至關重要。
禁忌1:肝腎不全患者用藥
藥物代謝速度與肝腎的功能緊密相關,如果肝腎功能不全(如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腎炎等),藥物代謝速度慢,而藥品服用量又沒有適當減少,就會引起藥物在體內的堆積,又進一步影響肝腎功能。
買藥之前,藥師一定要詢問患者肝腎方面情況,如果肝腎功能不全,一定要督促謹慎用藥。
禁忌2:藥品配伍
配伍禁忌一般是指藥物的效果互相抵消,或降低,或增加其毒性。例如:維生素C由于它的酸性和還原作用,故不能與氨茶堿、小蘇打、阿斯匹林、復方新諾明等藥物同服;服地高辛的人,不宜再服用鈣片……
患者買藥后,藥師要根據藥品性質,告誡患者服藥期間不能搭配服用什么藥物,吃什么食物影響藥效等。
禁忌3:更改用藥時間
藥品最常見的服藥方法是一日3次、一日2次或一日1次。有些特殊藥品醫生會要求患者在特定的時間服用,如地高辛、抗心律失常藥及降糖藥等,如果患者要購買對此類藥品時,藥店工作人員一定要對患者再次強調,切不能讓患者自作主張。
禁忌4:加量服藥
很多患者覺得藥物的療效不明顯時,最常見的做法是自行加量,其實這是非常危險的。第一,加量服藥會導致藥物超過肝臟承受的極限,出現毒副作用;第二,有的藥物有效作用量接近于中毒量,如果不嚴格按要求服用,很容易引起藥物中毒。
患者購買藥品時,一定要警告患者不可自己隨意增加藥量,并告知加量服藥的危害。
解決安全用藥問題,買藥方和賣藥方兩頭都得努力。
藥店在平時經營過程中,除了讓工作人員口頭叮囑患者外,還要加強藥學知識普及工作,尤其是安全用藥問題,比如定期微信推送HTML5電子海報或者發放用藥漫畫手冊等,科普各類用藥和生活知識點。
為了更好地服務病人,減少工作人員出錯,藥店應該建立患者檔案,記錄患者的病情情況,其中包括不適癥狀、既往病史、正在服用的藥品、過敏藥物和食品、其他健康情況等。這樣做一方面避免藥店工作人員交接時就患者用藥情況產生差錯,另一方面了解患者用藥體驗,對藥店所售藥品進行評估,從而優化藥店產品結構。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