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國家局發布過長處方處理意見,今天,國家醫管局正式發布《關于長期處方管理規范(試行 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下面風云藥談就對這個文件做個簡單的梳理。 一、執行/時間問題: 1、本規則引發之日起執行。 2、現在是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5
疫情期間國家局發布過長處方處理意見,今天,國家醫管局正式發布《關于長期處方管理規范(試行 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下面風云藥談就對這個文件做個簡單的梳理。
一、執行/時間問題:
1、本規則引發之日起執行。
2、現在是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5月1日截止。
3、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制定轄區內長期處方管理實施細則后實施。-----小伙伴們可以去做工作去了。
二、時間點:
1、4周:根據患者診療需要,長期處方的處方量一般在4周內。----超過4周的長期處方,醫師應當嚴格評估,強化患者教育,并在病歷中記錄,患者簽字確認。
基本上就是一個月開一次唄,國采+基藥+長處方,這就拼產品力,拼銷售能力了。
2、12周: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慢性病特點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12周。
三、制定目錄:
治療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藥品可用于長期處方。
8種情況不得開長處方
①醫療用毒性藥品、
②放射性藥品、
③易制毒藥品、
④麻醉藥品、
⑤精神藥品、
⑥生物制劑、
⑦抗菌藥物(治療結核等慢性細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藥物除外),
⑧以及對儲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藥品。
1、 醫院: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長期處方適用疾病病種及長期處方用藥藥品目錄。
這個意思是各個醫院自己制定自己醫院的目錄?
四、使用優先級
1、優先選擇①國家基本藥物,②國家組織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以及③國家醫保目錄藥品。
五、開具資格:
有條件的
1、有評估患者病情能力的醫師
2、能夠審核調劑長期處方的藥師
3、相應的設備設施
無條件的:
1、可以通過遠程醫療
2、在醫聯體內具備條件的上級醫療機構指導下開具。
再次開藥:
首次:長期處方應當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具有與疾病相關專業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或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
再次:開具長期處方時,應當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疾病相關專業醫師,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師開具。
---------這兩個條件沒有任何限制性,都能做到!
醫聯體/醫共體:開具長期處方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要做好銜接,通過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建立患者處方信息共享和流轉機制。
------醫聯體和醫共體的公關顯得尤為重要了!!!
六、醫生可以主動提:
1、醫師在診療活動中,可以向符合條件的患者主動提出長期處方建議。
2、醫師應當向患者說明使用長期處方的注意事項,并由其自愿選擇是否使用;對不符合條件的患者,應當向患者說明原因。
----醫生宣教和營銷的人得跟上啊!!!
七、取藥:
1、醫院&藥店都可:醫師開具長期處方后,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者社會零售藥店進行調劑取藥。
互聯網醫院和店內系統是否可以打擦邊球???
2、藥師對長期處方進行審核,并對患者進行用藥指導和用藥教育,發放用藥教育材料。------什么宣傳材料?----企業怎么參與---反正先參與進來,后面出規則再說吧,誰先上誰受益!!!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具備條件的,應當由醫聯體內上級醫院的藥師通過互聯網遠程進行處方審核或提供用藥指導服務。
------廣闊市場機會大大滴!!!
3、長期處方藥品原則上由患者本人領取。特殊情況下,因行動不便等原因,可由熟悉患者基本情況的人員,持本人及患者有效身份證件代為領取。
---------一般,有本人授權書和身份證就行了唄???
八、宣教: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①開設微信公眾號、②患者客戶端等,方便患者查詢長期處方信息、藥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探索開展長期處方患者的用藥提醒、隨訪、用藥咨詢等服務。
----------這方面很多企業在做了,有些現在就在用的相關小程序、公眾號就在弄了。還不少啊!!
本文來源:風云藥談 作者:張廷杰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