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采到期后,競價開始了!
頭孢氨芐口服常釋劑型(0.25g)集采到期,河北開始以競價方式續標,原研、過評(含視同)品種可以參與,最低報價獲得擬中選資格。河北的續標規則以低價是取、獨家中選的方式,簡單、直接。各省續標方式不太一樣,可謂是百花齊放。國家集采在省級層面開始了新一輪的探索。 自集采開始以來,關于中選品種到期如何續約的問題,
頭孢氨芐口服常釋劑型(0.25g)集采到期,河北開始以競價方式“續標”,原研、過評(含視同)品種可以參與,最低報價獲得擬中選資格。
自集采開始以來,關于中選品種到期如何續約的問題,一直是很多企業關注的焦點。頭孢氨芐作為第二批國采符合協議到期的產品,國采已經執行結束,各省陸續制定續約規則。
3月22日,河北省發布《關于開展頭孢氨芐口服常釋劑型集中帶量采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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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研藥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參比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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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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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發布化學藥品注冊分類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號〕,按化學藥品新注冊分類批準的仿制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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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的藥品。
擬中選企業確定:只獨家中選,最低價者擬中選
關于集采的續約問題
對于國家帶量采購的續約或后續問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其實也做出了相應的指導意見,2號文明確:
供求關系和市場格局發生重大變化的,可通過競價、議價、談判、詢價等方式,產生中選企業、中選價格、約定采購量和采購協議期。
集采中選品種的采購期1-3年不等,采購周期到期或有新的產品(新獲批上市、新過評品種),需要有一個上市準入的渠道而不能光靠“續約”來一直維持下去。因此2號文給出了很強的指導價值。
此前,廣東省啟動續約報量,藥店仍可參與;黑龍江第二采購年度的采購量不低于首年基礎上,由醫療機構與企業協商確定價格,自2020年12月19日起執行;山西則是對11個品種中選企業維持原價,續約1年。
3月18日,湖北公示了國采試點擴圍帕羅西汀口服常釋劑型等部分品種的中選品種和非中選品種的掛網價和醫保支付標準。湖北采取“先詢后競”的方式,分有無新過評情況詢價,引入未中選原研藥以原中選價格的低價為最高有效報價,經競價后價格最低者為新中選企業。這種“續約”措施,更符合市場實際,既考慮中選品種的歷史,又考慮新品種的上市準入,引入新的競爭機制。
而3月19日,廣東、寧夏、河南、青海、新疆、新疆兵團、云南、廣西、貴州、海南10省聯盟,對頭孢氨芐(包含口服常釋劑型、口服液體劑、顆粒劑、泡騰片、緩釋控釋劑型)進行集采,通用名下各品規、劑型全部納入,155家藥企參與,按品規算超過260個,采購周期至2023年6月30日,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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