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新批腫瘤創新藥進院比例僅為15%-25%;大多數創新藥僅在DTP藥房有售。 進了醫保目錄卻進不了醫院,既有經濟壓力問題,更有利益調整難題。 人大代表提議“柔性帶量”,在創新藥醫保談判階段就同步選定一批“帶量品種”——“不光要談價格,也要談采購量”
- 近兩年新批腫瘤創新藥進院比例僅為15%-25%;大多數創新藥僅在DTP藥房有售。
- 進了醫保目錄卻進不了醫院,既有經濟壓力問題,更有利益調整難題。
- 人大代表提議“柔性帶量”,在創新藥醫保談判階段就同步選定一批“帶量品種”——“不光要談價格,也要談采購量”。
- 建立創新藥定點醫院、創新藥處方醫師、醫保定點藥店制度,為創新藥使用創造條件。
中國創新藥研發、審批和生產已步入快車道,但到了地方藥品采購平臺掛網和醫療機構采購使用環節,和其它藥品一樣,需要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卡在“最后一公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數位醫療行業代表就此建言,其中包括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
毛宗福向八點健聞表示,創新藥進得了醫保,進不了醫院的現象,既增加了患者的負擔,阻礙了創新藥企的發展,也和國家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相違背,必須想辦法解決。
正基于此,他今年帶來了一份建議,希望能從政策層面呼吁,加快創新藥在醫療機構準入,暢通臨床使用,造福廣大患者。
腫瘤創新藥,進院比例不到1/4
受益于藥政改革、人才紅利、資本助力等多重因素,中國創新藥產業近年得到空前發展。2016-2020年,共有194個創新藥上市,其中49個是本土創新藥,45個是境內外首次上市的1類新藥。
在新藥上市審批、醫保準入等方面,一系列支持創新的有力舉措接連出臺。比如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從原先的不定期變為定期調整,從以往的五六年調一次變為每年調一次。然而,新藥上市且被納入醫保目錄,并不意味著患者就能用上。

△圖片來自人民視覺
毛宗福告訴八點健聞,根據中國藥學會對國內1420家二、三級樣本醫院的統計調查,以腫瘤治療為例,2018-2019年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腫瘤創新藥,截止2020年第三季度,進院比例僅為15%-25%。而另一則數據顯示,近兩年在國內上市的創新藥,90%以上都只能通過院外的DTP藥房銷售,這些在DTP藥房購買的藥品多數不能享受醫保報銷價格。
日前,在八點健聞主辦的一場主題為“破解國談藥品落地難”的圓桌會議中,多位醫療機構代表驗證了這一事實。一位醫院管理者表示,2019年總共有97個藥品通過談判進入國家醫保目錄,他所在的醫院引進了57個。另一位醫院管理者坦承,客觀上國談藥品的種類比較多,醫院會組織專家做一些投票,不可能全部引進。
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創新藥,無法在醫院被開出,這必然會引發患者不滿。八點健聞曾報道過一個案例,一位肺移植手術患者聽從醫生建議,自費購買了50多萬元的高價創新藥。事后,患者家屬發現,這些藥都在國家和地方醫保目錄內,但醫院沒有引進,于是一紙訴狀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該患者所用藥品叫“鋒衛靈”,是一種特效抗生素,于2019年1月在國內上市,屬于高價創新藥,一支5毫升的售價為2200元。上市當年,這款藥就進入了國家和當地醫保目錄。而這名患者在2019年和2020年兩次住院期間,因為醫院沒有引進,只能自費購買。
更重要的是,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基于免疫治療和細胞治療的藥物被不斷研發出來。2019年,有“抗癌神藥”之稱的PD1首次通過談判進入醫保。2020年,又有4款國產PD1入圍。“如果這些藥最終無法進入醫院,不管是對患者,還是對這些創新藥企,都會是一個重大的打擊。因此,一定要通過“三醫聯動”,暢通患者使用,讓創新藥最終惠及患者。”毛宗福說道。
沒動力,也不敢用
為什么通過國家醫保談判的創新藥,無法出現在醫院的采購目錄中呢?
毛宗福認為,第一個原因來自經濟層面,簡單說就是醫院覺得要賠本,所以選擇不引進。過去,因為政策默許醫院可以在采購價的基礎上加價15%銷售藥品,賣藥本身對于醫院來說是一個盈利項。但從2017年7月起,藥品零加成政策在全國正式實施,賣藥變得無利可圖,反而要倒貼人力和儲存成本,這讓醫院對引進新藥缺乏動力。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另一方面,創新藥普遍都是藥價高的品種,盡管醫保談判后降價幅度不小,但依然屬于高值藥物。雖有“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不占藥占比、不受總額限制”的政策規定,但歸根結底,一個地區的醫保支付總額是有限的,這種壓力會層層傳導到醫院頭上,讓他們不敢引進高價創新藥。因此,急需醫保基金精細化管理,為暢通創新藥臨床使用創造條件。
還有一個不被關注的深層原因和醫院藥品配備數量有關,一般來說,國家允許三甲醫院配備的藥品總量在1500種,包括基本藥物、集采品種和中藥。從當前來看,大部分醫院的品種品規數量都已經“滿額”,一個蘿卜一個坑,如果要引入新品種,就要把老品種“踢出去”。因此,當前急需建立基于真實世界的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體系,為醫院藥品配備的及時調整提供循證依據。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副院長呂富榮同意毛宗福的判斷,他曾向八點健聞表示,隨著國談藥品常態化,進醫保的新藥品種會越來越多,醫院面對的除了資金壓力,利益格局的調整也會越來越棘手。“那誰出去呢?國產的出去,還是進口的出去?仿制的出去,還是原研的出去?這對于醫院來說都是很難把握的。”
除了經濟層面的考慮,能否對創新藥進行有效安全的管理,也是很多醫院擔心的。毛宗福表示,2020年,國家出臺了《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明確將“上市時間短、用藥經驗少的新型抗腫瘤藥物”列為“限制使用級”。這種政策上的謹慎有其合理性,但是,應該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有資質的專家臨床使用創新藥,否則,會讓醫院產生觀望情緒,從而拖延引入新藥的時機。
這個理由得到了北京清華長庚醫院藥劑科主任艾超的認可。他曾表示,在實際工作中,類似的限制確實存在。“舉個例子,醫院科室在申請新藥引進的時候,我們下意識地就會問一句,在其他醫院有用嗎?在哪家醫院有用?大家都不愿意去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確實會對創新藥的引進有一定的影響。”
柔性帶量,試點先行
毛宗福認為,國家層面早就看到了創新藥“最后一公里”的問題,也出臺了一些政策。比如,2019年,國家醫保局和國家衛健委聯合發文,要求各省將國家醫保目錄談判成功藥品,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直接掛網,及時組織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企業簽訂協議;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及時召開藥事管理會議,對用藥目錄進行調整和優化。

△圖片來自人民視覺
同年,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做好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別提出要對國家醫保談判準入藥品的配備使用情況,設立相應的考核指標。
但因為前述的種種原因沒有消解,所以各地在執行這些文件時多少都打了折扣。毛宗福說,目前來看,只有四川和重慶拿出了具體的考核比例,但分值比例并不高。以四川為例,四川省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評估指標體系中,“國家醫保談判準入藥品配備使用”這一項總計6分,是所有同類評比項中是分值最低的。
今年全國兩會上,針對創新藥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問題,不少代表委員都帶來了相關建議和提案。全國人大代表、恒瑞醫藥董事長孫飄揚建議,通過國家談判進入醫保的創新藥,能否直接進入醫院,省略藥事會等一系列流程。全國人大代表、齊魯制藥總裁李燕則從醫藥產業發展角度出發,建議打通新藥立項、審批、生產、使用各個環節,重點解決審批審評慢和藥品入院難等難題。
毛宗福代表也帶來了《加快創新藥醫療機構準入 暢通臨床使用的建議》。他在建議中提出了幾個切實的方法:
第一,以《關于做好2019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為基礎,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工作”規范性文件,建立創新藥“定點醫院”、“醫保處方醫師”和“醫保定點藥店”制度,保障用藥安全與合理用藥,方便患者就診使用、處方流轉和購藥取藥。強化督導考核,促進創新藥“最后一公里”真正落地。
第二,探索國家醫保“柔性帶量”談判,同時解決“醫保準入”和“醫保采購”問題,給予創新藥較為明確的“市場預期”。同時探索適合新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模式。例如,建立專門的門診藥品費用基金,將適合門診慢病患者使用的創新藥物,納入門診藥品統籌基金支付;與企業協商,建立基于臨床價值的支付標準,通過“基金風險分擔”機制,鼓勵創新,暢通創新藥使用。
第三,完善新藥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指導醫院引進使用臨床價值高的創新藥。對于安全性、療效和質量有保障的新藥,應加大繼續教育與新藥臨床使用培訓力度,鼓勵臨床使用,讓創新藥更及時惠及更多患者。
其中,所謂的“柔性帶量”,毛宗福解釋說,是指國家醫保局在談判時,不光要談價格,也要談采購量。據他了解,一些地區已經在嘗試這樣的做法,在國談藥品中選擇一部分適合“帶量的品種”,通過創新藥定點機構、創新藥處方醫師以及醫保基金單列,預估創新藥用量,借鑒“4+7”集采,給予創新藥品一定的市場預期。此舉不僅有利于暢通創新藥臨床使用,進一步積累臨床經驗,還有利于鼓勵企業創新,進一步降低價格成本,從而實現企業、醫保、醫療和患者共贏局面。
另外,針對創新藥首次進入市場,單個醫療機構用量少,藥品貯存保管成本高的問題,建議按照縣市區域,選擇一批具有資質、能力和誠信的藥店作為創新藥定點藥店,負責醫院處方“流轉”集中配送和后期藥學服務,降低醫院運行成本,滿足患者需求,延伸藥學服務。
“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我相信,隨著國家對健康問題越來越重視,未來一定能從更大的政策層面給出答案。我們期待那一天。”毛宗福表示。
本文來源:八點健聞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