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好奇寶寶小惑”來信: 健哥,你看到醫鬧將被限制使用醫保的新聞了嗎?你覺得會有用嗎? 我也不喜歡醫鬧,但感覺這是兩件事,掛鉤起來怪怪的,不知道你怎么看? 3月1日《上海市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開始施行,當中列明了一些禁止行為,例如故意傷
網友“好奇寶寶小惑”來信:
健哥,你看到醫鬧將被限制使用醫保的新聞了嗎?你覺得會有用嗎?
我也不喜歡醫鬧,但感覺這是兩件事,掛鉤起來怪怪的,不知道你怎么看?
3月1日《上海市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開始施行,當中列明了一些禁止行為,例如故意傷害醫療衛生人員、搶奪病歷、在醫療衛生機構設靈堂等等,也就是常說的“醫鬧”。
而一旦發生這些行為,就會可能受到一系列的懲戒措施,“在一定時期內被限制使用醫保”是其中之一。
你的問題包含了兩個方面:有沒有用?合不合理?
我們一個一個來說。
有沒有用?
健哥首先請教了幾位醫生。
一位北京心內科的醫生認為會有幫助,但效果不大。他打了一個比喻,醫院好比餐廳,醫生的角色好比服務員,顧客就餐不滿意在餐廳鬧,你告訴他以后來就不能享受5折優惠,沒啥威懾力。
實際上,已經有更強硬的懲戒,最嚴重的是死刑,例如2019年12月24日在北京市民航總醫院殺死楊文醫生的孫文斌,已經于2020年4月3日被執行死刑。

△2020年2月14號,北京高院對孫文斌案二審進行了公開審理,并當庭做出宣判,依法裁定孫文斌犯故意殺人罪維持死刑原判,并通過了最高院核準,孫文斌隨后被執行了死刑。圖片來自網絡
而有些行為雖然沒有這么嚴重,也會受到相應的刑罰。
2018年2月,一位患者在江蘇某醫院搶救無效去世,幾名家屬攜帶煤氣罐、汽油等危險品至醫院,并且辱罵、沖撞、投擲汽油瓶、向自己身上澆汽油欲自焚等方式,阻礙公安人員正常執行公務。
后來其中兩位家屬被判3年。《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就有針對這一行為的規定。
這位醫生認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治理“醫鬧”特別有效的措施,他覺得限制醫保有點“曲線救國”的味道,相比較而言,更希望有對醫護直接的保護措施,比如加強醫院安檢、禁止帶刀具進入病區等等。
另一位杭州腫瘤科的醫生則認為對沖動之下的醫鬧,起不了什么作用,但對想要靠此賺錢的職業醫鬧,是有幫助的。“因為他自己也有可能生病,如果敢賺這個錢,就讓你在看病時花更多”。
這一看法和健哥一位長期關注醫患關系的朋友——中國人民大學的房莉杰老師很相近。
房老師把醫鬧分為兩種類型:理性行為和非理性行為。所謂理性行為就是說病人覺得在治療上面吃了虧,所以要醫院賠錢,甚至叫很多人到醫院鬧事,訴求就是拿錢。非理性的最典型就是傷醫,一下子情緒上來就出現非理性行為。
限制醫保,對理性行為會有點用,但非理性的醫鬧,連死刑、坐牢都不怕了,那么其他的就沒什么用。
合不合理?
對于醫保和醫鬧掛鉤合不合理,無論是在醫生還是律師中,都有差異非常大的看法。
剛才提到的兩位醫生都支持。一位說:“所有制裁醫鬧的舉措我都支持”。
另一位則說:“這里不存在把醫保和醫鬧混為一談的說法,就像犯罪的人,限制他的自由;失信的人,限制坐高鐵和飛機;不讓用醫保,他還是可以去看病,只是花費上多一些”。
不過,健哥請教一位處理醫療糾紛較多的醫務科主任,他卻不太支持。給出了三個理由:
第一,很難界定,有些人只是短時間的情緒發泄,并不是說真的惡意要對醫生實施暴力行為。那么怎么來判斷,哪些是可以原諒的,哪些是必須懲罰的?
第二,真正的惡性傷醫事件,已經觸犯到《刑法》了,這是另一套懲罰體系,醫保限制的意義就不大了。
第三,醫保對于一個人看病來說,是一個必需品,你把它限制了,等于限制了就醫。我接觸最多的醫鬧者,都是腫瘤患者或者是長期做透析的,如果沒有醫保,他們的醫療負擔是很重的,等于就是不讓他看病了。
總結起來就是,“如果醫鬧行為不那么嚴重,就沒必要上那么重的手段。如果醫鬧行為很嚴重,自然有刑法這樣更重的懲罰措施”。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律師群體的看法也是兩極分化。健哥的一位律師朋友認為這一個《保障辦法》和上位法是沖突的,不應該得到支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有一條: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而另一位律師則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當中有一條: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他認為這一個《保障辦法》就可以理解為這樣的實施細則。
小惑你看,同樣的職業,面對同一件事可以做出完全相反的看法,那么醫生和患者這兩種群體之間,是不是更容易發生認知的差異?我想這應該也是醫患沖突的根源之一。
患者不是強勢群體
說到認知的差異,杭州那位腫瘤科醫生給健哥講了一個故事。
不久之前,他們醫院被患者起訴。起因是一件小事,醫生在病歷本上給病人寫了一個:建議3個月后隨訪。
病人說,應該寫“隨診”,因為“隨訪”的主體是醫生,是要醫生到病人家里的。其實醫生平時都是寫“隨訪”的,意思就是病人定期到醫院。但這一次碰上了較真的病人,于是醫院輸了官司賠了錢。
這個稍微有點極端的例子,說明了醫患雙方在同一個話語體系里對話,是多么的重要。
房莉杰老師提出了另一個角度,她認為《保障辦法》暗含的一個意思是衛生人員、醫療衛生人員是弱勢群體,要受到保護。
某種層面上,也就是把患者尤其是醫鬧放在一個強勢的位置上,但患者在很大程度上其實也是弱勢的。
比如文件中的禁止行為中有一條:“符合出院或者轉診標準無正當理由滯留醫療衛生機構”,這個時候很有可能患者就處于更弱勢的位置。
健哥以前的文章《爺爺89歲,臨終前住院兩周醫生就催著出院,這是什么潛規則?》中寫過,有時候醫患雙方對出院標準和治療目標的理解不同,也有的時候受績效管理等因素影響,患者會在未治愈之時就被要求出院。
房老師認為,醫生和患者的專業性是高度不對等的,這方面患者處于劣勢,因此會利用強勢行為表達對弱勢地位的不滿。所以根本上講,醫患關系的調整方向是“平衡”,而不是偏向任何一方。
她認為需要醫患兩邊共同去采取一些措施,來緩解醫患關系。從患者的角度,最主要是形成比較正確的、對于醫療的預期。這種預期,在健哥看來,就是常聽到的“偶爾治愈,常常幫助,總是安慰”。
而在醫生這一端,需要針對性的培訓,讓醫生了解該怎么去跟患者講話,才會提高溝通效率。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剛才那位腫瘤科醫生也提到了這個問題,他認為從減少醫鬧的角度來說,醫生也可以做一些改變,尤其是在一些高風險操作上,“比如像我們腫瘤科確定治療方案,一定要和家屬反復談,有些老人只來了一個子女,那不行,要讓所有子女都叫過來,確保所有人都沒有疑義,這樣會少很多糾紛”。
房老師認為醫患雙方的組織化是解決問題的有效路徑,國外有很多患者團體,可以幫助患者認識疾病、獲得正確的健康知識和就醫信息,甚至保護患者利益。另外可以引入專業的醫務社會工作者,幫助醫患之間進行溝通。
陶勇醫生的思考:醫患各有各的苦
朝陽醫院眼科醫生陶勇是醫患矛盾的受害者,在受傷治療和休養這一段時間,他對醫患關系有了一些思考,在新書《目光》中專門談了這個問題。
我概述一下。陶醫生認為,醫患雙方各有各的辛苦,站在任何一方指責或要求另一方都顯得不近人情。從患者的角度來說,看病難、看病貴幾乎是最大的問題。
從醫生的角度來說,病人多、流程煩碎、病人不理解是最大的問題。這兩者綜合來看,就是醫療資源緊張,求大于供的問題。
細究下去呢,又會發現醫療資源其實不少,但優質醫療資源太少,患者往往一窩蜂往大醫院扎,而有近一半的醫療資源被浪費。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還是目前主推的分級診療。但執行起來有困難,站在患者角度,常常無法分辨什么是小病,什么是大病,很多疾病初期往往無法斷定它的嚴重性,若一開始以為是小病,結果拖成大病,那么最后會導致人財兩失。
陶醫生提出了一些建議,例如建立家庭醫生制度、加強醫聯體、治療方法標準化等等,針對每一項他都有具體的解釋,我就不在這里多說了,只是單獨介紹其中一點。
陶醫生想到了砍傷他的患者,在疾病和生活的折磨下產生了報復社會的扭曲心理,如果有人能提早給予他一些心理疏導,也許就不會造成惡果。
所以,他的建議是可以將行業協會、社會福利組織、民間公益組織引入醫療體系,對一些需要救助的個體提早進行跟蹤救助。
這一方面,他有一些嘗試。2020年11月2日,陶勇發起成立了34名志愿者構成的服務隊,在朝陽醫院為患者提供導診、掛號、取藥、送檢、維持秩序等服務。

△志愿者團隊。圖片來自人民網微博
陶勇接受采訪時解釋:作為一名臨床醫生,我深深感到醫生和患者兩頭都有各自的訴求。
比如很多患者會說醫院像迷宮一樣,掛號、門診、檢查、取藥等等各個環節都在不同的地方,尤其對視力不好的患者,每次掛號都是一個難題。而另一方面醫生也有苦衷,大量的醫療工作已經不堪重負,醫生去給患者指路也不現實,這時候志愿者就可以彌補空缺,還可以從其他方面提高就診體驗。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小惑,其實用邏輯分析醫患關系這件事,很簡單,就兩句話:要解決優質醫療資源不足和分配不平衡,用發展解決當下的問題;要解決醫患溝通的問題,常懷同理心,換位思考。
可是,知易行難,就像前文那位醫生所說,到目前為止那么多措施,還沒有真正看到發揮實質作用的。
不過,日拱一卒,功不唐捐。健哥和同事們寫的這些文章,也希望能做一點微小的貢獻。
王吉陸 劉可 毛曉瓊|撰稿
本文首發于微信公眾號“八點健聞”(ID:Health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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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八點健聞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