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醫保目錄,省增補297種藥品暫時保留!
近日,河北省醫保局待遇審核中心發布《關于省本級執行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版)的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執行。其中明確,河北省暫保留增補藥品297種,但未公布名單,不過此前河北省醫保局曾發文指出,增補藥品中西藥167種,中成藥130種(共計297種)。 《通知》明確《河北省2020年版
近日,河北省醫保局待遇審核中心發布《關于省本級執行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版)的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執行。其中明確, 河北省暫保留增補藥品297種,但未公布名單,不過此前河北省醫保局曾發文指出,增補藥品 中西藥167種,中成藥130種(共計297種)。
此前在2021年2月5日,河北省醫保局會同河北省人社廳印發了《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版)》,共收載藥品3097種,其中,國家目錄常規藥品2579種;國家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221種;河北省暫保留增補藥品297種。此外,還有基金可以支付的國家目錄中藥飲片892種。
221種談判藥按“普通乙類”和“特乙類”分類管理
關于雷替曲塞注射劑等221種談判藥品,按“普通乙類”和“特乙類”分類管理。“普通乙類”為治療心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特殊類藥品,共176種﹔“特乙類”為部分治療腫瘤的靶向藥物和常用藥品,共45種。
“特乙類”藥品醫保支付方式為參保人先行自付20%,其余80%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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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4%補充保險的,參保人先行自付20%部分,由補充保險統籌基金支付5%,參保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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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10%補充(補助)保險的,參保人先行自付20%部分,由補充保險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分別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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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方面人員”個人自付20%部分,全部由補充(補助)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本文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