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468號建議的答復中表示,三批國家集采共包括112個藥品,按約定采購量測算,每年節約539億元左右。 回復中強調,在關于拓展藥品耗材帶量采購確保醫?;既焦糙A方面,2020年4月,“4+7”試點一年期滿
11月13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468號建議的答復中表示,三批國家集采共包括112個藥品,按約定采購量測算,每年節約539億元左右。

回復中強調,在關于拓展藥品耗材帶量采購確保醫?;既焦糙A方面,2020年4月,“4+7”試點一年期滿,25個中選藥品實際采購量達約定采購量的2.4倍,試點全國擴圍已實施7個多月,采購進度達約定采購量的1.6倍。第二批集采啟動前遭遇新冠肺炎疫情,除湖北外,其他省份均按時實施中選結果。實施近4個月來,采購執行進度達59%。三批國家集采共包括112個藥品,按約定采購量測算,每年費用從659億元下降到120億元,節約539億元,其中因降價節約274億元,因優先使用中選藥品產生的替代效應265億元。河北、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廣西、青海等省份選擇高血壓和糖尿病用藥、抗生素、抗腫瘤藥等部分采購金額較大的藥品開展集采,取得顯著成效。
在關于全面建立并有效落實多元化醫保支付體系方面,答復提到,2019年全國各地普遍制定了符合不同醫療服務特點的多元復合支付方式,其中,97.5%的統籌地區開展醫??傤~控制;17%的統籌地區探索了總額控制點數法;86.3%的統籌地區開展了按病種付費;75.1%的統籌地區付費病種超過100個。下一步,國家醫保將繼續推廣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國家試點、積極推進基于大數據的按病種分值付費、擬訂緊密型醫共體總額付費政策。
同日,在第3534號建議的答復中國家醫保局表示,近期已啟動了新一輪的醫保目錄調整工作,目前已公布《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根據工作方案,2020年目錄調整分為準備、企業申報、專家評審、談判準入、公布結果5個階段,預期將于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本次工作方案相比2019年增加了“企業申報階段”,并首次發布企業申報指南,對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形式審查的藥品進行公示。調整工作程序更加明確,更加注重精細化管理,提高目錄調整的科學性。此外,工作方案征求意見過程中,根據社會反饋,已將藥品目錄調整范圍的截止日期由2019年底改2020年8月17日(含)前獲批的藥品。
從醫保局談判藥品落地檢測機制結果來看,談判藥品的實際報銷比例在60%以上,而對于已經談判成功的品種,按現行醫保藥品目錄管理規定,西藥(含生物制劑)按通用名管理。按照《關于將2019年談判藥品納入乙類范圍的通知》,對于談判藥品,各省按支付標準直接掛網采購,有效期內,如有同通用名藥物(仿制藥)上市,醫保部門將根據仿制藥價格水平調整該藥品的支付標準。
本文來源:醫藥魔方Plus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