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思齊俱樂部 ▍作者/棟哥 《醫藥代表備案制》看似邁出的一小步,其中濃縮著藥企頂層設計的經營理念、戰略戰術等布局,必將撬動藥企實現真正的價值回歸。 醫藥代表,作為制藥企業營銷鏈條的“最后一公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
▍來源/思齊俱樂部
▍作者/棟哥
《醫藥代表備案制》看似邁出的一小步,其中濃縮著藥企頂層設計的經營理念、戰略戰術等布局,必將撬動藥企實現真正的價值回歸。
醫藥代表,作為制藥企業營銷鏈條的“最后一公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醫藥代表既創造了藥企的財富,也背負起各種偏見導致的不該承受的罵名……
終于《醫藥代表備案制》(以下簡稱《備案制》)經過兩輪征詢意見即將正式施行,可喜之處在于出臺了醫藥代表這一基層職業的執業規范,可大家還是高興不起來,感覺《備案制》離我們那么近,又那么遠。
表面看,《醫藥代表備案制》好像僅僅是對醫藥代表日常行為的一種規范,實質上它將是撬動制藥企業價值回歸的關鍵“杠桿”,也是配合醫療機構實施“精準治療、精準支付”的另一砝碼。
為什么這么說?《備案制》真的可以產生如此重要的“鯰魚效應”嗎?
《醫藥代表備案制》是制藥企業的大勢所趨
毫無疑問,“帶量采購”這一招采模式通過國家集中、地方自主地大范圍推進,將直接導致眾多藥企生存消亡,頂層結構發生顛覆式的調整已成定局。既然上層建筑的搭建都在重構,作為終末環節的醫藥代表豈有不變的道理?
1、藥品品類結構的變化:
從“仿制藥大國”走向“創新藥強國”不僅是國家意志,也是“帶量采購”不斷推行的必然結果。仿制藥終將質優價廉,也符合國際慣例。但對于以仿制藥起家發展的4000多家國內制藥企業而言,不啻于當頭一棒。
創新藥、專利型仿制藥、機會性仿制藥將成為下一個時代的主流產品,外企憑借強大的研發能力無疑獨得先機,國內藥企誰能盡快轉型,誰就將分得一杯羹。
在此先決條件下,馬上面臨的問題就是醫藥代表的去留問題:18萬個仿制藥都需要做“學術推廣”嗎?未來的推廣隊伍規模需要300萬之眾嗎?有多少藥企是需要醫藥代表去備案進行專業推廣的呢?
2、藥企間必將兼并重組:
美國不到10家著名藥企支撐起全球半壁江山,日本300多家藥企也足夠滿足市場需求,那國內4000家藥企該何去何從呢?
藥品品類數量的減少,帶量采購引發的零和博弈,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這樣藥企間的兼并重組也就不斷重演,預估國內制藥企業最終定格在1000家左右足夠。
美國有醫藥代表12萬人,日本大約6萬人,按照等同市場規模計算,我國需要備案醫藥代表10萬人足矣,競爭之殘酷可想而知。
3、營銷費用的管控收緊:
居高不下的營銷費用占比一直以來被多方詬病,其中絕大部分的份額被用作了利益輸出。
隨著藥品價格機制形成趨向合理、空間利潤被多重因素擠壓,養多少醫藥代表是合理成本支出,用多少錢去完成規定學術動作,藥企一定會精打細算起來。那種“花錢如流水”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
《醫藥代表備案制》是醫療機構的必然選擇
取消“以藥養醫”、“醫藥分家”、“零差率”倒逼醫療機構不得不放棄從藥品差價中謀利的途徑。DRGs、DIP等一系列醫保支付制度改革,使得醫療行為也不得不走向精打細算的時代。
1、醫療機構需要使用性價比更高的治療手段:
藥品從醫療機構的盈利工具轉變為成本單元后,如何在茫茫品類中選擇出性價比最優的治療方案?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各家藥企亮出自己的“底牌”,擇優而取。如果作為藥企代表的醫藥代表,缺乏專業知識、缺少競品分析、缺欠呈現能力,結局可想而知。因此,醫療機構需要專業性的醫藥代表。
2、醫生需要帶來更多臨床獲益的醫藥代表:
臨床醫生一方面要接受來自院方“合理用藥”的績效考核,一方面還要接受“合理使用醫保資金”DRG、DIP等支付方式的雙重考驗,面對著職業生涯和利益利誘的兩面選擇,顯然前者更重要。
因此,在治療藥物的選擇上,醫生的隨意性將受到極大的限制,此時,既要注重藥物的療效和安全性,又要注重藥物經濟性成為醫生的新需求,此時帶來更多臨床獲益的醫藥代表才是最受醫生歡迎的人。
《醫藥代表備案制》是營銷變革的撬動關鍵
醫藥營銷環境潛移默化的改變,最終導致了醫藥營銷模式的變革。而將新的營銷模式真正落地實現的,必將是那些日夜奮戰在一線的醫藥代表。
1、營銷驅動方式的改變:
外部環境的種種措施都是在不斷降低藥品不合理的利潤空間,將營銷驅動由“利益驅動”向著“專業驅動”轉變。《醫藥代表備案制》恰恰是這種驅動方式轉變的行為規范。
2、營銷合規壓力的改變:
驅動方式的轉變,不是讓你在“講課費”、“學術會議”、“臨床觀察”上做文章換湯不換藥。
《醫藥代表備案制》第一次將代表個人行為與企業主體責任緊密聯系在一起,“反商業賄賂法”、“行業糾風和信用制度”又加上一道道緊箍咒。合規不再是“表面合規”,而是真實的“行為合規”。
3、營銷組織結構的改變:
《醫藥代表備案制》逼迫藥企由只負責生產不負責銷售,轉變為從生產質量到醫藥代表行為規范的全流程、全環節的全程負責制,必然會帶來營銷組織結構的大調整。
外企的自營團隊模式不見得可以完整復制,但這也是能夠做到全程監管的最佳模式,可以預見,藥企的自營模式將越來越多,陳舊的代理模式將不斷減少,新型緊密合作型的代理模式將茁壯成長。
4、營銷盈利方式的改變:
隨著醫藥代表人數的減少、專業素質的提高,盈利模式也將隨之改變。現在很多代表靠著幾個科室、一家醫院,唯“銷量”取勝,就能養活自己的局面也將徹底改觀。
除了專業素養的基本要求,醫藥代表需要負責10家醫院甚至整個地區,除等級醫院外,需要深入到各級公立醫院甚至基層社區,開拓更加廣闊的市場,才能維持現有的收入水平。以前那種“躺著就能掙錢”的盈利模式是不是也太過于“簡單粗暴”了?
寫在最后:
藥企價值的評判是多元化的,研發創新藥是藥企的本分,生產質優價廉的藥品也是藥企的本分。同樣,促進臨床合理使用治療藥物、減輕國家和患者支付負擔依然是藥企的本分。賺取合理利潤后再回報社會、造福病患,而不應為掠取更多財富去不擇手段更是藥企的本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醫藥代表備案制》看似邁出的一小步,其中濃縮著藥企頂層設計的經營理念、戰略戰術等布局,必將撬動藥企實現真正的價值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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