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國家藥監局藥品評審中心(CDE)在其官網上對首個擬突破性療法品種進行了公示。公示信息顯示,由南京傳奇生物報審的LCAR-B38M CAR-T細胞自體回輸制劑(簡稱:LCAR-B38M細胞制劑),經CDE審核同意納入突破性治療程序。 根據國家藥監局7月8日發布的《突
8月5日,國家藥監局藥品評審中心(CDE)在其官網上對首個擬突破性療法品種進行了公示。公示信息顯示,由南京傳奇生物報審的LCAR-B38M CAR-T細胞自體回輸制劑(簡稱:LCAR-B38M細胞制劑),經CDE審核同意納入突破性治療程序。
根據國家藥監局7月8日發布的《突破性治療藥物審評工作程序(試行)》的規定,公示5日內無異議的(藥品)即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也就是說,在不出意外的情況下,LCAR-B38M細胞制劑將成為我國首個突破性治療藥物。
2012年7月美國FDA突破性療法認證(breakthrough therapy designation,BTD)在國會獲得通過,成為繼快速通道(Fast Track)、優先審評(Priority Review)、加速批準(Accelerated Approval)之后美國FDA新藥快速審批的又一個特殊通道。BTD旨在縮短那些“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新藥的開發和審評時間。次年1月Vertex制藥公司的兩款新藥率先獲得BTD認定,從法律生效到第一個藥品獲得BTD認定用去了半年時間。
7月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突破性治療藥物審評工作程序(試行)》等三個文件的公告,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申請和審評有了暫行標準和可行的工作流程,中國版“突破性療法”通道正式開啟。
7月10日,傳奇生物便將申請提交CDE,如按8月5日公示計算,審評工作僅用了20多天,遠低于試行文件中“接到申請后45日內反饋”的標準。如果申請順利獲批,從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到第一個藥品被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時間僅有一個月。
雖然國家藥監局并未公布評審細節,但試行文件中較為詳細的申請流程和清晰的標準應該是企業申請和評審工作得以順利完成的重要因素。
試行文件中規定,突破性治療藥物適用于:藥物臨床試驗期間,用于防治嚴重危及生命或者嚴重影響生存質量的疾病且尚無有效防治手段或者與現有治療手段相比有足夠證據表明具有明顯臨床優勢的創新藥或者改良型新藥等。并要求在Ⅰ、Ⅱ期臨床試驗階段,通常不晚于Ⅲ期臨床試驗開展前申請。
此外,試行文件還是對申請藥物的適用條件進行了規定:1.用于防治嚴重危及生命或者嚴重影響生存質量的疾病。2.對于尚無有效防治手段的,該藥物可以提供有效防治手段;或者與現有治療手段相比,該藥物具有明顯臨床優勢,即單用或者與一種或者多種其他藥物聯用,在一個或者多個具有臨床意義的終點上有顯著改善。其中對“有效防治手段”、“明顯臨床優勢”的情形進行了具體解釋。
反觀美國,BTD雖然在一開始便受到制藥企業的追捧,但起初無論是其定義還是具體評判標準都并不明晰。直到2013年6月美國FDA才出臺了“治療
嚴重疾病藥物及生物制劑加速審批程序的行業指南
”(
Guidance for Industry Expedited Programs for Serious Conditions
—Drugs and Biologics)來詳細解析新藥加速申請的條件。
此次擬納入突破性藥物程序的LCAR-B38M是由傳奇生物研發的一款靶向B細胞成熟抗原(BCMA)的CAR-T細胞療法。傳奇生物在2017年與楊森公司合作在全球范圍內共同開發和推廣該在研創新療法,來治療復發/難治性多發性骨髓瘤(MM)。MM是一種漿細胞腫瘤,在血液惡性腫瘤占比13%被認為一種不可治愈的疾病。
而BCMA正是MM免疫治療的理想靶點,LCAR-B38M在治療MM患者的臨床試驗中也表現出優異的療效。早期研究結果顯示其客觀緩解率(
ORR
)達88%,2019年美國血液學會(ASH)年會上楊森公布的中期試驗結果顯示總緩釋率達到100%。
除了產品本身“合規”之外,于2019年先后歐洲藥品管理局(EMA)的優先審評藥物(PRIME)認定和美國FDA授予的BTD認定(以美國和歐洲試驗用藥品的代號JNJ-4528)同樣是LCAR-B38M的優勢所在。
據公開信息,傳奇生物之外還有2家藥企向國家藥監局遞交了突破性治療藥物的申請:7月17日李氏大藥廠發布公告稱,其用以治療復發及轉移性宮頸癌的PD-L1 單抗ZKAB001向國家藥監局申請突破性治療藥物;7月22日再極醫藥也宣布申請認定MAX-40279為治療FLT3野生型急髓性白血?。ˋML)的突破性治療藥物。根據新聞稿,在此前澳洲和中國同步進行的I期AML的臨床試驗中,MAX-40279對FLT3野生型AML末線治療病人的ORR為36%。
作為首個將被
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
的產品,LCAR-B38M的研發和上市可以優先享受到相關政策的福利。試行文件中規定,藥審中心對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藥物優先配置資源進行溝通交流,加強指導并促進藥物研發。這意味著納入突破性治療程序的藥物開發可以得到CDE更加高效的指導和密切的監管,某種程度上講是將受到主管部門的“照顧”。
這也意味著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藥物可以走上快車道縮減研發和上市所需要的時間。以美國BTD為例,統計數據顯示,BTD藥物的上市審批時間平均縮短約3個月,與未獲得BTD的藥物對比臨床開發時間縮短2-3年。試行文件中規定,對于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品種,申請人經評估符合相關條件的,也可以在申請藥品上市許可時提出附條件批準申請和優先審評審批申請。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對藥企本身來說無疑可以增加研發的信心和底氣。
納
入突
破性治療藥物程序不僅對藥品研發工作有著激勵作用,還能夠幫助制藥企業獲得的資本市場的青睞。
美國化學文摘社(
CAS
)的分析顯示,獲得
BTD
認定后制藥企業的股價在公布后第二天平均上漲
6%
。
對于
6
月剛剛在納斯達克收獲今年上半年中概股第二大融資額的傳奇生物而言,此次拿下首個免疫性治療藥物無疑是其在資本市場的重要利好消息。
不過另一方面,成功納入
突破性治療藥物
程序并不意味著審批上市就有了百分百的保障。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只能加速新藥上市的進程,與最終批準上市并沒有直接的關系。其次,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藥物也可能會被終止程序。試行文件中規定,當發現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藥物臨床試驗不再符合納入條件時,CDE將對啟動終止程序。在美國每年都有BTD認定在授出后被FDA撤銷的情況發生。
除
此
之外,許多藥企和媒體在宣傳時有意無意間地把“突破性”抬到一個很高的位置,但這些被冠以“突破性”的光環藥物或療法最終能否實現自己對療效的承諾,滿足患者的期待其實
并不可知。
不過突破性治療本身或許并不會產生“突破性”的結果,但的確對“鼓勵研究和創制具有明顯臨床優勢的藥物”有著積極作用。截至2020年7月31日,美國FDA共收到974個BTD申請,其中377個藥品獲得BTD認證,163個BTD藥品最終被批準上市。相信也將有更多的國產創新藥在“突破性療法”的路上躍躍欲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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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E藥經理人 作者:譚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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