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藥品耗材會不會、應該不應該進入社會辦醫療機構,這個問題是大家比較關心和關注的問題。如果要進入,會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造成什么樣的影響,而社會辦醫療機構有什么應對之策? 作者|徐毓才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點擊上方頭像關注“看醫界”,每
集采藥品耗材會不會、應該不應該進入社會辦醫療機構,這個問題是大家比較關心和關注的問題。如果要進入,會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造成什么樣的影響,而社會辦醫療機構有什么應對之策?
作者|徐毓才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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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藥品耗材會不會、應該不應該進入社會辦醫療機構,這個問題是大家比較關心和關注的問題。而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醫保局。
9月9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在函復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3027號提案時給出了初步意見。那么,如果要進入,會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造成什么樣的影響,而社會辦醫療機構有什么應對之策?
社會辦醫療機構會不會被納入國家集采?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國家醫保局函復的這份第3027號提案,是“關于降低民營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的提案”,盡管不知道提案的具體內容,但從提案名稱“降低民營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看,主題很突出。
提案委員認為,民營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比較高,應該降低。而這種“高”,可能是基于自己的感受,有兩個“參照物”,一個是公立醫院,一個是市場價;抑或有自己的親身體驗。具體是哪個,我們不得而知。但一般來講,認為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需要降低的,總應該是比較出來的。
而國家醫保局在答復函中明確了這么幾個要點:
①公立醫院使用的所有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均應通過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采購,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按照定點協議管理的要求參照執行。這就是說,社會辦醫療機構和藥店要獲得醫保定點,也應該通過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采購;
②依托藥品集中采購市場和司法機關判決或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將醫藥回扣、壟斷控銷、價格違法等失信事項計入企業信用評級。按照失信程度分別對醫藥企業采取提醒告誡、警示風險信息、限制或中止掛網、采購、披露失信信息等約束措施。這意思是醫藥企業應該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誠信,失信行為將遭到嚴厲處罰;
③社會辦醫療機構要納入醫保定點就應該與公立醫院一樣嚴格執行《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醫保局令2號),參與績效考核,接受事中事后管理。
盡管從上述答復函中不能明確看到集采會不會進入社會辦醫療機構,但早在2019年9月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發布的《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范圍實施意見》(醫保發〔2019〕56號)中已經將“自愿參加試點擴大區域范圍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與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參加試點擴大區域范圍的軍隊醫療機構和自愿參加試點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一并納入擴大試點范圍。
2021年1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更是對實施集采的醫療機構范圍確定為“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按照定點協議管理的要求參照執行。”
所以會不會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集采就看“協議”約定了。
社會辦醫療機構應不應該納入集采?
毫無疑問,集采就是降低藥品價格。然而在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號),開展4+7帶量采購之前,集采很難說取得了藥品虛高價格下降,擠干水分的目的。
最根本的原因是之前的集采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集采,沒有帶量,沒有給企業一個量的承諾,加之很多配套政策不到位。
當然,如果僅僅只是為了降低藥品虛高價格,也許集采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方法。大家經常去超市購物,也在淘寶買東西,那里邊的商品并沒有集采,但實際上并不存在價格虛高的問題。為什么?因為那些商品有充分公開公平透明的競爭,也就是說市場競爭才是形成合理價格的核心。
如果按照這一規律,社會辦醫療機構自主在市場上貨比三家進行藥品耗材采購應該就不會有價格虛高問題,再加上老板采購藥品、耗材是用自己錢購買東西,自然應該會盡量省錢。如果有關部門能夠把好藥品、耗材質量關,社會辦醫療機構應該可以實現以最節省的錢購買到合格的產品,因此應該不需要集采。
因此,委員提案要求降低民營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也許是個偽命題。不過大家看到的民營醫院藥品耗材價格高,也許有別的原因。
實際上,作為醫保部門更需要做的是加快推進醫保按病種付費。試想,如果按病種付費做到了,藥品、耗材甚至醫療服務價格應該就不需要醫保局再去定了,難道不是嗎?
但問題是,社會辦醫療機構如果想進醫保,醫保局完全可以用一紙協議將社會辦醫療機構強迫納入集采。
納入集采會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造成什么樣的影響?
當然,如果社會辦醫療機構被迫納入集采,也許就會失去更多自主選擇藥品、耗材采購的權力,同時失去社會辦醫這方面的市場競爭優勢。但如果不想進醫保,也就不會被約束。
當然,集采對于社會辦醫也不盡是利空,從長遠來看,似乎今后所有藥品耗材都將納入集采,但實際上任重道遠。基于此,社會辦醫療機構更多的藥品、耗材仍然需要自主采購。當下,至于是否選擇進入集采時,社會辦醫療機構更需要權衡利弊,做出更為妥當的選擇。
社會辦醫療機構有什么應對之策?
盡管社會辦醫療機構是否實施集采,以“協議”約定,而不是強制,但這種大趨勢還是應該引起注意的,具體應該怎么及早應對?筆者認為:
一是密切關注集采動向及政策走勢。目前來看,集采正處于蓬蓬勃勃提速與擴大的勢頭上,很多地方已經將集采作為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利劍,因此來勢比較猛。
與此同時,早就擔心的供應和質量問題也有曝出,不管怎么回應,估計這種情況可能難以避免,因此,作為社會辦醫療機構需要冷靜觀察。
二是繼續維護好自己原有的供貨渠道。醫藥企業目前很難,醫療機構在政策和環境大變局時代也很難,醫療機構要想活下去活得久首先要健康,因為只有健康才能長壽,對于藥品、耗材,我們需要做的,在采購方面必須更加注重質量和供應,在臨床使用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合理”,稍安勿躁。
三是苦練內功,努力提高質量,辦患者和社會離不開的醫療服務機構和健康管理機構,最終能夠不靠醫保也能活得很好。(本文為《看醫界》發布,轉載須經授權,并在文章開頭注明作者和來源。)
本文來源:看醫界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