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店負責人售假被人舉報勒索,舉報人涉嫌犯罪反被立案。 藥店銷售假藥遭舉報,舉報人被查 據荊門新聞網報道,近日荊門城區一藥店負責人拿著《行政處罰決定書》,向市場監管部門人員傾訴內心的憤懣:“我沒有查驗真偽賣了問題產品,如果和他們私了也許用不了
一藥店負責人售假被人舉報勒索,舉報人涉嫌犯罪反被立案。
藥店銷售假藥遭舉報,舉報人被查
據荊門新聞網報道,近日荊門城區一藥店負責人拿著《行政處罰決定書》,向市場監管部門人員傾訴內心的憤懣:“我沒有查驗真偽賣了問題產品,如果和他們私了也許用不了7000塊錢,但這樣會助長這伙人的不法行為。你們處罰我算是我花錢買教訓,今后會多加注意,但你們一定要狠狠打擊這伙騙子,還市場一個清白和清靜。”
藥店負責人為何手拿處罰決定書說出這番話?這和一起案件有著很大關聯。
據了解,該藥店負責人于2021年3月在店內接到一外地口音陌生男子的“壯陽藥”推銷,該藥品名字為“蟲草強腎王”和“老中醫補腎丸中藥片”,進價10元/盒,售價100元/盒,因受較高利潤誘惑,藥店負責人購入7盒蟲草強腎王、3盒老中醫補腎丸中藥片并上架銷售。
要注意的是,藥店購入、銷售該藥品前,是沒有查驗供貨人身份信息、資質及產品合格證明等資料的,屬違規行為。
2021年5月18日,又一外地口音陌生男子來到該藥店,花費824元將上述10盒“壯陽藥”買走。當晚,該男子聯系到藥店負責人,聲稱藥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并出示了錄音錄像材料和相關案例,應索賠8000元私了,藥店負責人拒絕賠償,選擇報警。
次日,該陌生男子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該藥店,并要求賠償。
接到投訴后,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調查發現,該藥店購進銷售的“蟲草強腎王”和“老中醫補腎丸中藥片”標注了偽造的食品生產批號“港衛食準字(2008)第186號”和“港衛食進字(2007)第0716號”,而且包裝和說明書上都標注了涉及治療疾病的內容。可以看到,上述藥品是以非藥品(假冒)充當藥品銷售。
根據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規定,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屬于假藥,生產、銷售假藥的,最低罰款150萬元人民幣。
執法人員判定,該藥店作為藥品及食品經營者,不執行相關管理規范,未履行進貨查驗法定義務,購進銷售了包裝、說明書中含有宣稱治療疾病內容的非藥品,違反相關條例規定,應追究法律責任。
執法人員還發現,投訴藥房的外地口音男子對城區多家藥店實施了類似的索賠或投訴,多次聯系該男子均無回應。監管部門表示,該男子不以消費為目的,在短期內多次購買同一類型產品非法謀取利益的行為,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犯罪,已將此案件線索向市掃黑辦和公安部門進行了移交。
最后,監管部門對該藥店、投訴人作出以下處罰決定:
藥店違法行為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理應從重處罰,但鑒于其在調查處理過程中積極配合、涉案貨值較小,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和《湖北省藥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沒收藥店違法所得824元,處以罰款7000元人民幣。
案件投訴人涉嫌犯罪,處罰結果將視掃黑辦和公安部門的具體核查情況而定。
藥店遭職業打假人起訴,賠償60萬元
在上訴案例中,藥店違法銷售假藥,遭勒索要求賠償,與該情形相比,藥店被職業打假人“光顧”更為常見。
2020年6月2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一則二審判決書,一藥店所銷售利君精華乳鐵蛋白濃縮粉固體飲料中添加乳鐵蛋白,被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需退還原告購物款59700元,并連帶承擔10倍賠償597000元,接近60萬元。
據了解,原告到該藥店購買了150盒利君精華乳鐵蛋白濃縮粉,每盒價格為398元,合計59700元。之后,魏宏就案涉產品向重慶市長信箱投訴,反映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理由主要有兩點:
1.GB14880—2012《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該標準中固體飲料所允許添加的營養強化劑不包含乳鐵蛋白。而案涉產品其標注的配料中包含乳鐵蛋白。
2.GB/T29602《固體飲料》國家標準指標要求沒有規定可以添加乳鐵蛋白。2018年3月27日至4月11日,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對利君科技公司生產的乳鐵蛋白濃縮粉,檢測項目中并不包括乳鐵蛋白含量,而案涉產品含有乳鐵蛋白,因“食品安全要求應符合相關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所以應當判定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經查,相關部門無法核實生產企業是否將乳鐵蛋白(粉)作營養強化劑使用在固體飲料中。故法院維持原判,藥店需退還原告購物款59700元,并連帶承擔10倍貨款賠償給原告597000元。
據瀟湘晨報報道,2019 年下半年,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陸續受理了六起因售賣假貨而引發的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
據了解,這六起案件中,原告均為外地同一人,被告分別是鼎城區六個藥房,原告訴求均是讓藥房 " 退一賠十 "。進入法院內網查后發現,該原告在全國各地有幾十余起類似案件,六個藥房很有可能遭遇了職業打假。
最終,法院決定以調解、撤訴結案,既對假貨售賣者給予了適當的制裁,又給職業打假人上了很好的一課。
面對職業打假人,藥店不要忍讓
為限制職業打假人不規范行為,相關法律規定也在不斷完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就明確規定,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的投訴,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信用福州發文指出,目前醫保基金監管政策趨嚴,各地也圍繞政策出臺了舉報獎勵,在這種情況下,藥店遇到職業打假的概率相應增加。如果遇到職業打假人,藥店人不要慌張,至少要做到以下2點:
1.提前防備。檢查店內保健食品夸大功能,宣傳治療效;是否有其他物品充當藥品;所售袋裝、罐裝中藥飲片是否有明確的食品、藥品生產許可證。其次,加強和店內商品管理,比如升級監控設備等,加強交易小票防偽性能,以此保留充分的證據,避免鉆空子。
2.不要忍讓。需要相關部分介入調查的,應該主動尋求幫助;對于惡意鬧事擾亂經營的,可以報警處理。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