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價格領域政策頻繁推出,對電商和線下實體藥店都構成了約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印發《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明確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低價傾銷,擾亂經營秩序,可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印發《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明確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低價傾銷,擾亂經營秩序,可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
同時,價格歧視、價格串通、哄抬價格、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等違法行為都將受到行政處罰。

圖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
這一政策對醫藥行業同樣有著重要的影響。藥品價格體系不透明一直以來都是行業的通病。醫藥電商平臺出現后,價格不規范現象更是突出。此前,揚子江藥業等就曾出現過通過控銷維持價格體系而被罰的案例。《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將利于規范零售行業的價格秩序,還更大激發藥品市場的主體活力。
健識局注意到,相比于以往多次修改的版本,本次《征求意見稿》最大的變化是,首次將“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納入到處罰范圍之列,嚴重者可吊銷營業執照。電商平臺也將納入到監管范圍中來。
01 嚴打價格貓膩,罰款按全年銷售額5‰計算
《征求意見稿》中提到: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偏好、交易習慣基于成本或正當營銷策略之外的因素,對同一商品或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的不同價格。
通俗地講,今后“大數據殺熟”和“價格促銷戰”都被屬于違反市場規律的不合規行為。
隨著電商渠道競爭日益激烈,醫藥流通價格逐漸透明,而全網最低價的口號也變成市場的準入門檻。“6.18”、“雙11”、“全家健康節”等平臺大促層出不窮,也讓線上渠道的“價格戰”愈演愈烈。

藥品是具有特殊屬性的商品,生產企業價格競爭的前提是保證藥品質量和安全。在一些電商平臺上隨處可見的降價促銷藥品的行為,今后將受到嚴格監管。有業內人士提醒,平臺選擇促銷降價目的是獲得顧客和利潤,但履行明碼標價是企業應盡的法律義務。
此外,不僅是降價促銷涉嫌違規,平臺補貼更是被《征求意見稿》明令禁止。
《征求意見稿》明確,尚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通過補貼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將視同為違法。
按照要求,只要是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就將給予警告,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至5‰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今后醫藥零售市場的競爭將摒棄現有簡單、粗暴的價格戰,而逐漸走向專業化、個性化的藥學服務。對醫藥電商而言,未來的競爭需要構建自己專業化的服務體系,來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
02 控銷有違法風險,傳統銷售模式將變
隨著藥品集采、醫保控費等改革政策不斷深入,院外市場已成各家藥企的必爭之地。這一市場的價格體系更為混亂,容易引發價格問題,進而造成囤積或傾銷等行為,影響用藥安全。
根據米內網的數據顯示,2020年零售市場規模的銷售已達到7169億元,同比增長12.5%。這其中,醫藥銷售傳統的“控銷”模式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藥品價格的虛高。
這一領域涉及的價格違法行為更加隱蔽,危害也更大。今年4月,揚子江藥業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查證“實施壟斷協議行為”;更早之前,原料藥價格壟斷的打擊也一直在持續。
整體而言,醫藥行業在受到集采、價格談判等醫保限價政策后,亟待尋找新的增長點。維持既有的價格和銷售體系,是傳統藥企都在積極爭取的事情。“舊有勢力”在遭遇全新市場環境的過程中,出現碰撞和沖擊是必然的事情。
醫藥產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不得不面對政策的收緊。國家已出臺《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價格法》等多部法律規范行業的健康發展。而此番《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確定違法行為的細節和處罰標準,無疑是對相關企業形成強大的威懾力。
醫藥零售端首當其沖。不僅是線上,《征求意見稿》也對實體藥店做出了規范和約束,存在低價傾銷、價格歧視、價格串通、哄抬價格、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等行為都將受到行政處罰。
醫藥價格領域政策頻繁推出,對電商和線下實體藥店都構成了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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